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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湖北省·武漢市 珞瑜路1037號 華中科技大學電氣大樓A座
電氣學院各學生班:
為配合學校開展先進個人和優(yōu)良學風班的評選活動,請各班級認真組織學習《華中科技大學優(yōu)良學風班評選辦法(校學【2010】2號)》和2011年最新修訂的《華中科技大學本科生先進個人評選及獎學金評定辦法(校學【2011】11號)》,做好評選工作。
一、此次評選的個人獎助學金和榮譽稱號如下:
獎學金類:國家獎學金(8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三好學生獎學金(2000元)、學習優(yōu)秀獎學金(1200元)、優(yōu)秀學生干部獎學金(800元)、自強獎學金(800元)、學習進步獎學金(800元)、文體活動優(yōu)秀獎學金(800元)、公益獎學金(800元)、科技創(chuàng)新獎學金(800元);
榮譽稱號類:校三好學生、校優(yōu)秀學生干部;
助學金類:國家一等助學金(4000元)、國家二等助學金(3000元)、國家三等助學金(2000元)。
二、個人獎助學金和榮譽稱號評選流程
計算成績,確定各班人民獎學金名額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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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好學生(不再要求獲得“學習優(yōu)秀獎學金”者同時至少獲得一項其他人民獎學金,由班級評選根據(jù)名額產(chǎn)生,獲評者獲得“三好學生”榮譽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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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獎學金(獲評“三好學生”且成績在年級前5%可報名→公開評選會演講→現(xiàn)場投票公布結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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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勵志獎學金(每班推選兩名同學提交書面申請→召開評審會集中審閱材料→評委會現(xiàn)場投票公布結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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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獎學金(學習優(yōu)秀獎學金、優(yōu)秀學生干部獎學金、自強獎學金、學習進步獎學金、文體活動優(yōu)秀獎學金、公益獎學金、科技創(chuàng)新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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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優(yōu)秀學生干部(獲得“優(yōu)秀學生干部獎學金”者直接獲得“校優(yōu)秀學生干部”榮譽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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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助學金(國家一等助學金、國家二等助學金)
三、評選條件
(一)、獲得任何一項獎學金和榮譽稱號必須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嚴格遵守《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和學校各項規(guī)章制度;
2.明禮誠信,為人正派,積極參加集體活動,具有團結協(xié)作精神;
3.當學年度所有必修課和限選課程全部及格(如有特殊情況,需經(jīng)學生工作處審批后再參加評選);
4.當學年度未受到校紀處分;
5.必須參加不少于20個小時的義務工作。
(二)、國家獎學金獲得者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在校二年級及以上學生;
2.學習態(tài)度認真,有較強的學習能力和鉆研精神。上學年在本專業(yè)成績排名達前5%;
3.三年級及以上學生國家大學英語四級考試達到學校要求;
4.課程設計(論文)、實習、實驗課考核成績均在良好以上;
5.愿意在獲獎后參加學校組織的義務工作,且獲獎后的當學年義務工作時間不少于10個小時;
(三)、國家勵志獎學金獲得者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被認定為“品學兼優(yōu)的特困學生”;
2.家庭貧困,生活儉樸,大額消費品適量;
3.自強自立,奮發(fā)進取,能克服各種現(xiàn)實困難;
4.二年級及以上學生,上一學年所有必修課和限選課程全部及格(如有特殊情況,需經(jīng)學生工作處審批后再參加評選),且學習成績在本專業(yè)本年級排名40%以前(含40%);
5.愿意在獲獎后參加學校組織的義務工作,且獲獎后的當學年義務工作時間不少于10個小時;
(四)、獲得學習優(yōu)秀獎學金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學習態(tài)度認真,有較強的學習能力和鉆研精神。本學年在本專業(yè)成績排名達前10%(學院給出前10%名單);
2.二年級及以上學生國家大學英語四級考試達到學校要求;
3.課程設計(論文)、實習、實驗課考核成績均在良好以上。
(五)、獲優(yōu)秀學生干部獎學金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學習刻苦,成績良好,學習成績排名達到本專業(yè)前50%;
2.擔任各級學生組織干部一學年及以上;
3.積極熱情地做好所承擔的社會工作,有奉獻精神,不怕困難,任勞任怨,不計較個人得失,大膽工作,講究方法,能力突出,成績顯著。
(六)、獲自強獎學金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自強自立,奮發(fā)進取,能克服各種現(xiàn)實困難;
2.熱愛集體,積極參加班級、院系或學校組織的各類集體活動;
3.學習認真,成績排名達本專業(yè)前50%。
(七)、獲得學習進步獎學金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學習態(tài)度認真,或明顯轉好;
2.在本專業(yè)中的成績排名進步明顯。
(八)、獲文體活動優(yōu)秀獎學金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認真組織并參與院、系級以上(含院、系級)的各類文藝、體育活動2次以上;
2.在院系舉辦的各類文體活動或比賽中獲得集體項目第一名,個人前三名;或在全校舉辦的文體活動或比賽中獲得集體項目前三名,個人前六名。
(九)、校三好學生榮譽稱號
符合三好學生獎學金評選條件,獲得三好學生獎學金者即可獲得三好學生榮譽稱號。
(十)、校優(yōu)秀學生干部榮譽稱號
符合優(yōu)秀學生干部獎學金評選條件,獲得優(yōu)秀學生干部獎學金者即可獲得校優(yōu)秀學生干部榮譽稱號。
(十一)、優(yōu)良學風班
詳見《華中科技大學優(yōu)良學風班評選辦法(校學【2010】2號)》
(十二)、國家助學金
1.被認定為“品學兼優(yōu)的特困學生”、“特殊困難學生”、“比較困難學生”、“需要督導的特困學生”、“品學兼優(yōu)的困難學生”、“困難學生”中任何一項;
2.家庭經(jīng)濟特別困難,生活儉樸,大額消費品適量;
3.勤奮學習,積極上進,二年級及以上學生上一學年必修課和限選課程不及格課程不能多于3門;
4.愿意參加學校組織的義務工作;
四、申報材料要求
1.在填寫先進個人申報表時請務必用黑色鋼筆或水性筆填寫,并且一定要填上準確的專業(yè)排名。
2.獲評“三好學生”、“優(yōu)秀學生干部”同學須填寫相應表格。
3.參加優(yōu)良學風班評選的班級請附如下材料:
1)如實填寫《優(yōu)良學風班評選表》;
2)班級創(chuàng)優(yōu)活動計劃和創(chuàng)優(yōu)活動總結。內容應包括班級積極開展以學術活動為主的第二課堂活動和社會實踐活動并取得的實際成果;
3)該學年三門以上主要課程任課教師對班級學習狀況的評價;
4)該學年上、下兩學期全班學生考試(考查)成績一覽表和英語四六級成績單,加蓋院系教務專用章;
5)班級參加黨校學習并已結業(yè)的學生結業(yè)證書復印件;
6)各項榮譽表彰證書或資格證書的復印件;
7)如在國內外正式發(fā)行(有刊號)的學術性刊物上發(fā)表文章,且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為指導老師),請附所發(fā)表刊物目錄及文章首頁的復印件。
五、補充說明
1.各班必須保證獎學金、助學金的評選過程公開、公平、公正;
2.各班級的研究生班主任必須參與到本年級獎學金評選過程中去,把握資助政策、杜絕學本班獎學金評選不公現(xiàn)象發(fā)生;
3.各班級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學生獎學金;
4.受資助上限調整為理論最高值國獎8000+三好2000+國家一等助學金4000,共14000元;
5.國家獎學金獲得者不再參加后續(xù)人民獎學金的評選,可參與助學金、社會獎助金評選;國家獎學金落選者中符合國家勵志獎學金評選條件的可由班級推薦參評國家勵志獎學金;
6.國家勵志獎學金獲得者不參與國家助學金評選,可以參評人民獎學金、社會獎助金,但獎助金額合計不得超過14000;
7.社會獎學金獲得者可以參評人民獎助學金,但獎助金額合計不得超過14000;
8.一學年內獲得獎助額度達14000的學生,院系不再向這部分學生發(fā)放困難補助;
10.所有獲得獎助學金的同學,不論金額多少,都可以申請學校和院系的勤工助學崗位,以勤代補所得酬勞不受資助上限限制;
電氣學院學工組
2015年9月16日